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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待遇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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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生育津贴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、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 2、门诊病历、b超单,或出院记录(以上病历资料需为原件) 3、生育津贴申报登记表 注:提交资料日期在产假结束到生育一年之内 二、生育医疗费报账需提供的材料 1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、出院记录原件 3、住院发票原件 4、怀孕5个月后门诊检查费用发票原件(可报600元) 5、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原件 6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复印在一张A4纸上) 三、早、中期终止妊娠报帐需提供的材料 1、当日人流术或当次引产住院发票原件 2、出院记录原件 3、费用总清单或药费清单 4、门诊人流应提供门诊病历原件、B超单原件 四、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、湖南省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、住院发票原件 3、出院记录原件 4、申报登记表 注:提交资料日期在生育后一年之内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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